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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教你一招:如何计算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

发表于2018-10-16

怎么计算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?不会计算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的没关系,法律里面对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计算有明确的规定,我们摘引相关法规,来教你如何进行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计算。

(一)净容积率的计算

1、已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,应按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的净容积率执行。

2、尚无经批准的控制详细规划,且小于等于3万平方米的建筑基地,在核定净容积率时,首先应根据本规定所述建筑基地划分的规定,细分建筑基地;再根据《技术规定》表二规定的指标,经按《技术规定》表三的折减率折减后,核定净容积率。

3、审核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,商住综合楼建设项目中,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后的容积率,不得大于所在建筑基地核定的综合净容积率。

(二)核定建筑面积的计算

核定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:

核定建筑面积=建筑基地面积×净容积率。

(三)可建建筑面积的计算

1、可建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:

可建建筑面积=核定建筑面积+奖励建筑面积+不计入容积率计算的其它建筑面积。

2、奖励建筑面积按以下规则计算:

(1)实施绿地奖励面积:由开发单位实施的沿城市道路设置的公共绿地,该公共绿地面积的50%乘以净容积率的值,计为实施绿地奖励面积,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%。

(2)实施道路奖励面积:中心城范围内,由建设单位负责拆迁并无偿提供作城市道路用地的,该段道路用地面积的50%乘以净容积率的值,计为实施道路奖励面积,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%。

(3)同时实施绿地和道路的,奖励面积的二项累计总和不得超过核定建筑面积的20%。

3、建筑基地内的以下建筑面积,不计入该基地核定建筑面积,但须计入可建建筑面积:

(1)高度在2.2米以下(含2.2米)的设备层,可不计核定建筑面积;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,其高度可适当放宽。

(2)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;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的不计。

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米的,按下式折算建筑面积:A’=KA

式中:A’―折算的建筑面积,K―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,A―半地下室建筑面积。

(3)屋顶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/8的部分可不计入核定建筑面积。

(4)高、多层住宅建筑底层设架空层用作通道、停车、绿化布置、或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,可不计入建筑面积。

(5)市政设施用地选址确有困难的,可在建筑基地内,设置为地区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(如变电站、电话局等)。设置在拟建建筑物内的,在计算容积率时,可不计该设施的建筑面积;单独设置的,在计算容积率时,可不计该设施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,但在计算建筑密度时,必须计入该设施占地面积。

4、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或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建设基地,如因规划道路红线调整造成建设基地面积缩小的,其已批准的核定建筑面积允许不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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